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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院批准了第 4,566/21 号法案,该法案促进对种族侮辱和种族主义犯罪进行重大改变,其中包括对体育赛事的具体处罚,例如足球、不幸的是,无论是在巴西还是在国外,种族主义都是一种持续存在的现象。 除其他措施外,《刑法》规定将种族侮辱罪从《刑法典》(第 120 条第 3 款)转移到《种族主义法》(将第 2-A 条纳入第 7716/89 号法律);增加对种族侮辱罪的刑罚(从1至3年监禁增加至2至5年监禁);并在种族主义罪中纳入了另一个限定词(第 7716/89 号法第 20 条),因此,如果在针对公众的体育、宗教、艺术或文化活动中实施种族主义,则它提供了判处 2 至 5 年监禁,并在 3 年内禁止参加面向公众的体育、艺术或文化活动场所。
该项目还包括增加刑期的理由(从三分之一到一半),如果种族侮辱和种族主义犯罪以及第 7,716/89 号法律规定的其他犯罪发生在以下情况下或出于放松、娱乐或消遣的目的;如果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或以履行职责为借口犯下种族侮辱和种族主义罪行,则应列 电话数据 入增加刑期的理由(从三分之一增加到一半);种族主义罪行的受害者有义务在所有民事和刑事诉讼中由律师或公设辩护人陪同。 该法案被转发给众议院,并于 6 月 6 日收到了众议员安东尼奥·布里托 (PSD-BA) 的意见,要求其批准。现在,正在等待全体会议审议。 不幸的是,种族主义是我们国家的一个结构性问题。因此,针对这种令人遗憾的歧视做法的一切行动都非常重要。毫无疑问,对种族主义的犯罪反应很重要——尽管其他形式的反应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例如平权政策。 在此背景下,加大对种族侮辱罪的刑罚是打击种族主义的一项非常有力的措施:它不仅确立了较高的刑罚水平,而且消除了获得“有条件中止程序”利益的可能性(适用)今天针对此犯罪),协商一致解决该过程的机制。
然而,在实施禁止参加体育、艺术或文化场所的处罚(受到议员赞扬)时存在一个问题。该处罚仅适用于种族主义犯罪,因为它是作为该特定犯罪的第 (§ 2-A) 款插入的(第 20-A 条)。因此,它不能适用于种族侮辱的情况。 这种区别很重要,因为有两种不同的行为:在侮辱中,冒犯是针对特定个人的;在侮辱中,冒犯是针对特定个人的;在种族主义中,针对一个集体。这在实践中得到了体现,例如,在最近发生的足球比赛中发生的歧视事件中,就存在球迷和运动员对某些人(球员)进行种族侮辱的情况。因此,在这些情况下,不能适用禁止前往某些地方的处罚。 在所有民事和刑事诉讼中,还要求受害人必须有律师或公设辩护人陪同——这重复了《玛丽亚·达佩尼亚法》(第 27 条)中存在的规则。然而,必须谨慎看待这一点,要么因为检察官办公室已经是负责保护受害人利益的国家机构,要么因为在实践中,这样的规则很难执行(如家庭暴力中所见)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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